长江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总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10000 |
艺术学院 ★ |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120 | 10000 |
美术学(师范) | 80 | 10000 | |
舞蹈学(师范) | 50 | 10000 |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作曲) | 50 | 10000 | |
音乐学(师范) | 120 | 10000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 | 90 | 1000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98 | 10000 | |
产品设计 | 45 | 10000 | |
数字媒体艺术 | 45 | 10000 |
录取方法: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以上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山东省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按百分制折算)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