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类别 | 合计 | 河北 | 山东 | 甘肃 |
音乐学(声乐) | 艺术 | 师范类 | 45 | 45 | ||
音乐学(器乐) | 艺术 | 师范类 | 45 | 45 | ||
舞蹈学 | 艺术 | 普通类 | 70 | 70 | ||
动画 | 艺术 | 普通类 | 55 | 45 | 5 | 5 |
美术学 | 艺术 | 师范类 | 55 | 45 | 5 | 5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普通类 | 40 | 30 | 5 | 5 |
环境设计 | 艺术 | 普通类 | 40 | 30 | 5 | 5 |
河北省考生录取规则:执行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同河北省招办的规定相同,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其他生源省考生录取规则:执行各生源省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如生源省依据综合成绩投档,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同各生源省招办的规定相同,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依据省专业统考成绩投档,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投档,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依次比对省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