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制(年) | 学费 | 招生省份 | |
视觉传达设计 | 74 | 200 | 4 | 5400 | 吉林、山东、山西、 |
动画 | 35 | ||||
环境设计 | 35 | ||||
绘画 | 56 | ||||
音乐表演 | 103 | 128 | 4 | 6200 | 吉林、山东、山西、 |
音乐学 | 25 | ||||
舞蹈表演 | 40 | 4 | 6200 | 吉林、山东、山西、 |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为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为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