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化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份 | 招生计划 |
安徽 | 8 | 吉林 | 5 |
北京 | 10 | 江苏 | 20 |
广东 | 20 | 江西 | 5 |
河北 | 10 | 辽宁 | 5 |
河南 | 10 | 内蒙古 | 4 |
黑龙江 | 5 | 山东 | 10 |
湖北 | 5 | 山西 | 8 |
湖南 | 5 | 四川 | 5 |
注:预留计划5人;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具体招生计划(文/理)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计划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且外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外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