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要求
1.省统考成绩要求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2.高考成绩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录取规则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省统考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