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山东 | 山西 | 黑龙江 | 江西 | 湖南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10 | 6 | 5 | 5 | 5 | 9 |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20 | 7 | 5 | 5 | 5 | 8 |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10 | 2 | 3 | ||||||
舞蹈编导 | 15 | 15 | 5 | 5 | 5 | ||||
建筑学院 | 环境设计 | 20 | 10 | 5 | 5 | 5 | |||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90 |
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山东省:专业成绩使用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的成绩。考生主项符合我校省内音乐学专业招生所含类型,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关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其它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