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由高到低排序(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