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专 业 名 称 | 计 划 人 数 |
安 徽 | 视 觉 传 达 设 计 | 2 |
环 境 设 计 | 3 | |
江西 | 环 境 设 计 | 3 |
贵州 | 音 乐 学 ( 师 范 ) | 3 |
云南 | 舞 蹈 编 导 | 2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