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区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不含广西)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河北

河南

合计

合计

1

130102

艺术管理

3

2

2

3

2

1

2

130401

美术学(美术教育)

20

4

3

1

6

6

6

9

7

2

3

130402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4

3

2

4

130402

绘画

14

4

3

4

3

2

1

5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

2

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7

1

3

2

2

1

1

7

130504

产品设计

2

2

1

2

1

1

8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2

1

9

130310

动画

3

2

1

2

1

1

10

130507

工艺美术

2

2

1

11

130310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1

2

1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1

2

13

130406

中国画

12

2

1

1

4

6

6

9

7

2

14

130404

摄影

2

1

15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

1

1

2

1

1

16

130503

环境设计

4

2

2

2

17

130509

艺术与科技

2

3

1

2

1

1

18

130403

雕塑

8

2

1

1

2

3

2

6

5

1

19

130506

公共艺术

3

2

3

20

130402

绘画(壁画)

2

1

2

2

1

1

21

130402

绘画(装饰绘画)

2

1

1

22

130405

书法学

6

5

4

1

5

11

7

5

2

2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

1

3

1

3

2

1

24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

1

2

1

3

2

1

25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

1

2

1

2

1

1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山东

山西

云南

浙江

重庆

合计

1

130102

艺术管理

4

4

4

1

2

130401

美术学(美术教育)

2

15

12

4

4

2

3

130402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1

4

2

2

2

4

130402

绘画

8

3

2

1

7

2

4

2

5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

1

1

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2

3

3

2

1

7

130504

产品设计

2

3

2

1

1

1

1

8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2

2

1

1

1

9

130310

动画

3

2

1

1

10

130507

工艺美术

1

3

2

1

1

11

130310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1

2

1

1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

1

13

130406

中国画

1

8

6

5

6

14

130404

摄影

1

1

15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

2

2

1

16

130503

环境设计

6

2

1

1

17

130509

艺术与科技

3

2

2

1

1

18

130403

雕塑

4

2

2

19

130506

公共艺术

2

3

2

1

1

2

2

2

20

130402

绘画(壁画)

2

3

2

2

21

130402

绘画(装饰绘画)

2

2

1

22

130405

书法学

17

6

23

2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

6

2

3

3

1

24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

10

1

3

2

1

25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

4

1

2

1

1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理论类、戏文类本科专业
美术理论类、戏文类专业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文史类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二)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除广西外)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除广西外)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统考(联考)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文化、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除广西外)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统考(联考)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除以上1、2、3项述及专业以外的专业。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仅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外省(除广西外)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且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
(三)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歌演唱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计算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分乐器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流行音乐。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舞种(拉丁舞、摩登舞)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艺术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歌演唱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除以上1、2、3、4、5项述及专业以外的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且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
(四)其它规则
1.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2.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文化折合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综合分=文化折合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普通本科第二批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

广西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河北

河南

合计

合计

历史

合计

历史

物理

历史

合计

1

130401

美术学

9

9

4

4

2

2

2

1

2

2

2

130501

艺术设计学

8

8

2

2

2

2

2

1

2

2

3

130101

艺术史论

8

8

6

6

2

5

5

4

2

2

4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5

5

1

1

2

2

3

3

1

1

1

5

082803

风景园林

44

30

14

6

4

2

6

4

2

6

4

2

6

050302

广播电视学

18

11

7

4

3

1

7

050303

广告学

55

28

27

4

3

1

6

4

2

4

3

1

8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22

12

10

8

5

3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山东

山西

云南

浙江

合计

历史

物理

合计

历史

物理

历史

合计

1

130401

美术学

1

1

4

4

1

3

2

1

1

2

2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

1

3

3

1

3

2

1

1

1

3

130101

艺术史论

4

4

8

8

1

8

8

1

1

4

4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

1

3

3

5

3

1

1

1

5

082803

风景园林

5

3

2

8

6

2

3

6

4

2

6

050302

广播电视学

4

3

1

4

7

050303

广告学

5

3

2

6

4

2

5

5

3

2

8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6

4

2

10

7

3

10

6

4

2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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