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生源地 | 专业 | 计划招生数 | 科类 |
江苏 | 设计学类 | 4 | 艺术文/艺术历史类 |
江苏 | 设计学类 | 1 | 艺术理/艺术物理类 |
安徽 | 设计学类 | 5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科目类 |
湖南 | 设计学类 | 4 | 艺术文/艺术历史类 |
湖南 | 设计学类 | 1 | 艺术理/艺术物理类 |
重庆 | 设计学类 | 100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科目类 |
四川 | 设计学类 | 30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科目类 |
贵州 | 设计学类 | 5 | 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科目类 |
(1)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并以招生计划数1:1设定调档比例录取,按投档分数公布相关录取信息。
(3)考生的文化、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批次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艺术文化总分]×艺术专业总分×30% )+(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