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表演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吉林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湖南 | 陕西 | 宁夏 | |
表演 | 文科 | 18 | 60(历) | 44(历) | ||||
理科 | 10 | 60(物) | 8(物) | |||||
舞蹈表演 | 文科 | 20(历) | 10(历) | 5 | 5 | |||
理科 | 5 | 5 |
录取规则:
舞蹈表演、表演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