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复查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于2023年2月1日17点前向报名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见附表),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1月19日-20日、28-31日、2月1日,即七个工作日内)。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认真核对受理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2023年2月3日12点前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成绩复查内容为考生答卷信息是否准确、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漏登等,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不提供查卷和查看面试录音录像服务。复查后的成绩复查证明将于2月10日前反馈至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
统考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证明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出具。如有需要,考生须持招生院校公函(或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加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申请。
四、咨询电话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0891-6650623
拉萨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1-6375594
日喀则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2-8832767
山南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3-7820599
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4-5822294
昌都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5-4821068
那曲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6-3924570
阿里地区教育局招生办 0897-2821232
西格办招生办 0979-8482943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029-33755799
附表:西藏2023年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点击查看官网原文:关于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成绩查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