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内
01
招生专业及计划
02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统考成绩要求及考试形式
(三)性别要求
1.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本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专业只招收女生;
3.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四)选科要求
我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03
报考安排
(一)报考须知
1.我校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登录https://www.xiaoyibang.com/下载、安装小艺帮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线上报名和考试流程详见“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线上考试APP操作说明”。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各专业统考成绩要求及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线上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平台要求完成证件上传和身份认证。参加线下考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纸质版山东艺术学院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费标准
报名费每生12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不予办理报名退费。
(三)报名考试安排
对于有省级统考要求的专业,考生报名后,我校将使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审核。统考成绩达到我校校考资格线且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考试;未达到我校校考资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校考。
1.线下考试专业
考生须在报名前,完成关于健康状况摸排的报名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前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如实更新报名任务,以便后期编排考场。线下考试的具体防疫政策将另行通知。
2.线上考试专业
04
考试内容
(一)线上考试内容
(二)线下考试内容
05
成绩公布及复核
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线,其中基本乐科未过线、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最终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sdca.edu.cn)及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sdca1958)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06
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划线录取原则
(二)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其他专业,录取批次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备注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07
其他几项规定
(一)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二)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最新文件执行。
(五)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六)2023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七)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QQ:800180626。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0531-86522223。
(八)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如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简章内容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简章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九)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
省 外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编制分省计划的专业除外),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统考成绩要求及考试形式
(三)兼报要求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两个专业不允许兼报;其他校考专业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均允许兼报。
(四)选科要求
我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文理科类,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三、报名考试安排
(一)报名须知
我校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登录https://www.xiaoyibang.com/下载、安装小艺帮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线上报名和考试流程详见“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线上考试APP操作说明”。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费标准
初试每生120元,复试每生4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不予办理报名退费。
(三)报名考试安排
四、考试内容
(一)线上初试考试内容及拍摄要求(线上初试已结束,详见2022年12月29日公布的“春节前报名考试工作安排”)
(二)线上复试考试内容及拍摄要求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线上初试仅公布复试名单,未进复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2023年2月1日后登录网址https://zsbgs.sdca.edu.cn查询线上考试复试名单。
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线,其中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最终专业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sdca.edu.cn)及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sdca1958)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六、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对文化录取控制线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备注:
1.对于不分省计划专业,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如使用高考文化成绩,我校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部分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方式不统一问题,湖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
3.我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美术类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4.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七、其他几项规定
(一)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二)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最新文件执行。
(五)2023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六)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QQ:800180626。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0531-86522223。
(七)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如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简章内容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简章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八)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
山东理工大学
第一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国标码:10433)
第二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邮编:255000)
第三条专业层次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修业年限四年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2023年学校艺术类有10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全国7个省份招生540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考试
第六条所有艺术类招生专业均采用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设点组织校考。
录取规则
第七条根据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其中山东省内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非师范类器乐方向)考生主项(技能1)须为器乐,且器乐种类与我校规定的招生乐器方向一致。
附则
第八条(一)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收费)。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简章相关内容将最终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并由山东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第九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zx.sdut.edu.cn/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315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7368
烟台大学
一、学校概况(学校代码:11066)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于1984年建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学校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
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2020年学校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法学、药学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
二、艺术类专业简介
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学”、 “舞蹈编导”、“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1.“音乐学”和“舞蹈编导”专业
“音乐学”和“舞蹈编导”专业设在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现设有音乐学、舞蹈编导两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声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管弦教研室、民乐教研室、键盘教研室、艺术理论教研室、艺术实践部等7个教研室(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多名国内知名的教授;大部分教师毕业于国内外一流音乐学院。学院拥有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90间琴房、一流的音乐厅、7个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管弦乐排练厅、民族管弦乐排练厅、2个电钢琴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近年来学院师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并多次参加校内外大型演出活动。学院始终把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重实践”的多元化实用型人才作为办学的一贯宗旨,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
音乐学(声乐、器乐、键盘)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核心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音乐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等。
舞蹈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具备从事舞蹈编创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高级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等。核心课程:舞蹈学导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与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现代舞蹈课等。
2.“环境设计”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环境设计”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在烟台大学建筑学院。
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是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对口支援下创建。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城乡规划系、环境设计系、美术教学部和实验中心。开设制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名校工程烟台大学重点建设专业。环境设计为省级一流专业,名校工程辐射带动专业。学院拥有包括山东省骨干学科中心建筑生态节能技术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建筑生态学数字仿真实验室、建筑模型室、材料和施工展示教室,以及烟台大学重点实验室——生态城市和沿海地区绿色建筑实验室。学院设有烟台大学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烟台大学公共艺术研究所、烟台大学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研究所,为教师提供研究和服务社会的窗口。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设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品牌展示设计三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开放的学术视野,系统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的理论知识、设计思维和表达方法,具有较好的审美能力、实践能力、沟通和管理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核心课程:室内设计原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品牌设计原理、表现技法、中外美术史、中外建筑史、环境设计基础以及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品牌设计的主干设计系列课程等。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制四年。本专业系烟台大学建筑学院与意大利诺瓦拉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设中西方园林史、城市公园设计、住区景观设计、城市展示设计、意大利语等课程,培养具备双语沟通能力和国际视野,并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设计思维和表达方法的创新型人才。
三、艺术类专业招考情况
1.招生计划情况
山东省内:
山东省外:
注:(1)各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统考成绩;
(2)两表所列计划为拟招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报名及考试
(1)报名条件
①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②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③考生所在省份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须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④在艺术文理分科省份仅招收艺术文(或艺术历史类)考生,其他省份按相应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安排
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生源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2)按照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录取
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4)音乐类专业须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具体要求。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的执行。
2.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本简章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网址:https://www.y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bkzs.y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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