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01
学校概况
中国计量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省市共建”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和环境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8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8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学校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列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第1位。
学校获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学校在省属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中位列第五,数学建模竞赛连续多年排序全国前列、全省领先。学校列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131位。
02
报名资格
报名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语文和数学A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均标及以上;
(三)品行端正,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03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并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个人自荐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兴趣特长、社会实践及个人规划等)、高中成绩证明。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04
招生专业及名额
我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数为10人,各招生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05
审核
学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后续招生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环节。
06
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其语文、数学A、英文三门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排列依次为:数学A、语文、英文。
(二)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
首轮录取如未满,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录取工作,报名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3年8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07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台湾地区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一致,按照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08
资格复查及培养管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要求,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09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三)E-mail:zsb@cjlu.edu.cn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五)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六)学校网址:www.cjlu.edu.cn,招生网址:zs.c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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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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