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工作》(教学司〔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为“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有关招生院校的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海南应征入伍,退役后(含2023年9月退役)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院校和专业
1.《2023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院校和专业》(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查看),考生可自行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和专业。
2.202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设立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两个专项计划,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是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我省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2023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院校和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选择有相应招生计划的专业填报,所填报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报考条件和学费按相应专业标准执行。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2023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月2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1.网上报名
(1)登录系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
(2)签署承诺。考生要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确认签署《2023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3)填写信息。考生要按照系统提示和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考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对应的专项计划标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2.上传照片
考生上传本人身份证信息面照片和本人近照(标准证件照),再用手机扫描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拍摄并上传本人头像照片。系统将自动对本人近照(标准证件照)和本人头像照片进行比对,待显示比对结果成功后,上传照片为成功有效,方可再进入缴费界面。
系统还将对考生上传的本人近照(标准证件照)和公安人口库大数据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
3.网上缴费
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17:30,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不给予安排考试。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40元,共计120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每个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有3门,即2门公共课(单科满分100分)和1门专业课(满分150分)。各招生院校根据人才选拔培养的需要,设定1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及从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等3门科目中选定2门为公共课考试科目(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查看)。其中专业课命题增加实践性强且能体现其专业职业技能特点的题目,分值不超过30分。
(二)考试时间
202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4月8-9日进行。
考试时间 | 4月8日 | 4月9日 |
上午9:00-10:30 | 大学语文 | 英语 |
下午15:00-16:30 | 高等数学 | <> |
下午15:00-17:00 | <> | 专业课 |
(三)考试地点
专升本考试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编排为准。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2023年4月5-9日,考生自行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格式为A4复印纸,不得涂改《准考证》或填写记录其它信息。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各招生院校要细化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办法,严格招生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招生院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采用百分制计分并于2023年4月20前完成。
三、试卷评阅
我省专升本考试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统一组织评阅。
四、审核录取
(一)确定预录考生
省考试局将根据考生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和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认预录取名单,并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报考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两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录取。
招生院校专业线上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省考试局将组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相同、分数达到剩余计划招生院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征集补报调剂志愿,按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补投档、录取。
(二)审核录取
招生院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确认。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有关高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省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名单确认报考资格。
报考有关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填写附件3表格,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证)。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证明材料确认报考资格,并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取资格。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经高校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准予录取,并报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
五、违规处理
(一)经招生院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准考证照片等重要信息与本人不符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二)参加考试违规违纪或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获取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记录个人考试招生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官网发布地址):【点击查看官网原文信息】
官网发布缓存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