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
学校是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全省首家“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全省“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综合实训基地”,全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学校是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是中国软件产教联盟、中国电子教育学会职教分会、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学生资助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综合管理专业委员会、山东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建校40多年来,已累计培养高职毕业生56700余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多年来,学校秉承“求真达善、致知力行”的校训,“和谐、自强、严谨、创新”的校风,和“勤学勤练动脑动手”的学风,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连续18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学信息技术到山东电院”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2023年学校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1460人,其中单独考试招生计划7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人,退役军人招生计划60人。
点击即可跳转查看2023年招生计划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二、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023年我院不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别考生,以上几种类别考生可以按照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身份报考,入校后按照普通类别考生要求进行培养,学院不再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三、报名办法
按照如下3步进行: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https://www.sdcet.edu.cn/)。仔细阅读报考须知、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点击链接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生报名网址
(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选择“13856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需要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加一个专业服从调剂),报名成功。
四、考试时间
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根据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
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430分,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分值20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面试5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230分)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按照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30分。
综合评价招生:总分为430分,测试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院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分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270分,从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考核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分值30分;考生素质测试分值130分)两大部分。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2.考生素质测试。学院按照培养目标和专业能力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测试工作按不同专业类别组织实施,考生须按报考专业所属专业类参加测试。
六、缴纳考试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12日-2月15日登录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sdcet.edu.cn/)缴纳考试费:单独考试招生170元/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50元/人,综合评价招生120元/人(参照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录取时间
2023年4月6日学院负责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八、录取后待遇
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省普通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具有完全相同的身份和待遇,属于计划内统招生。所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按照学院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九、资助政策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施“励志助学工程”,实行国家、省政府、学院、企业四级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建立了奖、助、贷、勤、补、缓加新生绿色通道的“6+1资助平台”。近几年全院每年学生资助总金额均在1000余万元以上,受助学生占学生总数的40%以上,践行了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的庄严承诺,连续两次获得“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十、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3年2月6日-8日17:00之前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提出免试书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www.sdcet.edu.cn/zsxxw/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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