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四川民族学院办公室《关于2023年寒假及相应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民院办〔2022〕70号)要求,按照师生员工“错时错峰、分期分批”返校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一)学生
1.2019级本科学生及2022级民族预科学生2月 17日返校;
2.2020级与2021级两个年级的本专科学生2月18日返校;
3.2022级本专科学生2月19日返校;
4.学生干部2月18日(含)前返校。
(二)教职员工
1.全校教职员工于2月16日(含)前返校;
2.后勤管理处教职员工按照《四川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返校。
二、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
1.学校党委、行政研究部署工作及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月17日全天及2月18日上午
地点:B校区综合楼1015会议室
2.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学习
时间:2月18日14:30至17:30
地点:B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3.学生处组织学生工作培训学习
时间:2月19日8:30至12:00
地点:B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专兼职辅导员
4.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学习并安排布置工作
时间:2月19日14:30至17:30
地点:各二级单位自行确定
5.团委、学生处组织学生干部培训学习
时间:2月19日14:30至17:30
地点:B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二)升旗仪式
2月20日(星期一)8:10,分别在A、B两个校区运动场同时举行升旗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学前准备
1.各二级单位务必精准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返校前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并建立健康台账;
2.后勤管理处做好校园卫生及消杀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及药品储备工作及健康驿站床位数及医务人员配备;
3.教务处做好设备调试、课表安排及教材准备等教学相关准备工作;
4.防控办、保卫处做好与疾控卫生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衔接工作,便捷我校师生员工返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及舆情监测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每一位师生员工返校前一周开展自身健康监测,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
(二)各二级单位应提前思考、细致周密安排本单位各项开学准备工作,高效组织师生员工返校开学;
(三)防控办、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建立学校与定点酒店、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的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危重型病例能够“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快速对接;
(四)2月20日至3月5日期间,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指导下,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按照“一院一策”原则,高质量完成上学期未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并积极稳妥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实习实训工作。自3月6日起,开展常态化教育教学工作;
(五)教职员工若不能按时返校,应提前按程序进行书面报批。未经批准同意,务必按时返校。
(六)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七)本通知下发后,若国家、省、州出台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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