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菏泽职业学院
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规则
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履行职责。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线上考试,严禁替考或他人协助等舞弊行为。考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声音、画面等。考生须正面对视摄像头,保证五官清晰、完整地出现在屏幕中。
(三)考生需提前15分钟输入考生号、密码登录考试系统,出现采集照片提交的人工审核窗口,按照提示要求操作,采集现场照片和环境照片。审核完成后,不可以改变考试环境,包括电脑摄像头及手机的位置,否则考试将可能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或离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试座位,不能东张西望、打暗号或手势,严禁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五)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非考试用电子设备及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严禁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六)考试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不得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或答案。
(七)考试过程中禁止拍照、录像、录屏,禁止将试卷等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
(八)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自觉接受审核、管理,遵从考试指令。
(九)因考生网络或电脑原因导致考试中断,允许重新进入考试,但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中断次数不得超过3次,考试不延时。
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执行,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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