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攻读本科学士学位,大学设立了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
一、 额度及续得条件
博文奖学金I(人民币5万元/学年)
博文奖学金II(人民币3万元/学年)
博文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对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四年,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六年。
获奖学生每学年平均积点达到3.3(满分为4.0)者,方可在其后学年续得。若学生学年平均积点未达到上述续得要求,仍可保留奖学金并进入为期一年的观察期,若翌年平均积点仍未达到续得要求,则须终止博文奖学金的颁发。
博文奖学金可与其它新生奖助学金兼得(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学科特长奖学金实施办法》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运动特长奖学金实施办法》),学生所获的各类大学设立的非专项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4万元/学年。
二、 申请资格及程序
(一)申请资格
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希望接受国际化教育的优秀高三学生,如高三期末或模拟考试成绩达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生源地规定的“博文II线”的要求(各省/直辖市的“博文II线”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即可获得博文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共有两种:“重点中学推荐”或“个人申报”(具体实施方式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
方式一:重点中学推荐
由我校邀请中学直接进行推荐,推荐名单须由中学校长签字或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统一提供给我校,获推荐的学生无需在系统中自行填报。
方式二:个人申报
博文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和吸纳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如有满足我校申请资格的其他优秀学生,亦可通过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
1. 网上申请:即日起可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https://ugapply.cuhk.edu.cn),进入博文奖学金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2.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7:00。
3. 申请证明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2) 浙江首考成绩证明(仅适用于浙江考生):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截图(2项材料任一即可);
3)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例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等,非必需)。
三、 审核及评定
提交博文奖学金申请且被我校以普通提前批或综合评价录取者,如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规定的“博文II线”的要求,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I;如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规定的“博文I线”的要求,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
注:“博文I线”、“博文II线”标准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
四、 招生咨询信息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咨询邮箱:admissions-jz@cuhk.edu.cn
学校网址: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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