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22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招收项目为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女田径。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取得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是代表原学籍所在省(区、市)参加比赛获得,不接受曾经或目前在职业联赛秩序册上报名表或预备队报名表上的运动员(注册过职业运动员资格的运动员)报名。
1.具体项目及招生计划
项目 | 小项(位置) | 招生计划 | |
男子篮球 | 前锋 | 0-2 | 0-5 |
中锋 | 0-1 | ||
后卫 | 0-2 | ||
男子足球 | 守门员 | 0-2 | 0-11 |
中后卫 | 0-3 | ||
右边前卫 | 0-2 | ||
左边前卫 | 0-2 | ||
前锋 | 0-2 | ||
田径(男) | 100米 | 0-3 | 0-17 |
400米 | 0-3 | ||
400米栏 | 0-2 | ||
800米 | 0-4 | ||
1500米 | 0-3 | ||
跳远 | 0-1 | ||
铅球 | 0-1 | ||
田径(女) | 5000米 | 0-1 | 0-2 |
跳高 | 0-1 |
说明:(1)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仅限报考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法学、英语、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六个专业;(2)以上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3)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
2.报名条件
男子篮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5人制篮球)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级比赛前8名的主力队员。
男子足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11人制足球)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中获得全国比赛前8名的主力队员。
男女田径: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3名或全国比赛前8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3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24:00。
报名流程: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选择报名登录,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中上传运动员等级证书、所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男子篮球和男子足球还需上传参加相关赛事主力队员证明材料(原则上要求在单一赛事中不少于3场首发)等扫描件或照片;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及提交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3月20日14:00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
初审合格的所有考生须于3月26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费用标准为60元/生。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男子篮球)可于3月27日24: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4.测试
测试时间:2023年4月2日(周日)9:00。
测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另,如考生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的,则需要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五、测试内容
1.专业测试:我校将对申请男子篮球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足球、田径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还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报名,将南京理工大学选为“高水平志愿学校”,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我校不再组织足球和田径的专业测试,报名和统测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等。
2.文化测试:获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通过后予以录取。其他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其中,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六、资格确定
1.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和建队需要拟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经其所在省(区、市)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所在省(区、市)的政策规定填报我校志愿方可享受我校相关优惠政策。
2. 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成绩达标,经我校专家评审组审核后予以录取,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3. 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 对于其余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予以录取。
七、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所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合格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 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考生专项测试前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 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5.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体育专项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执行专门培养方案,学生入学后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将运动队学生参加训练的学时和表现、比赛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设为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学生须同时通过竞赛和训练年度考核后方能毕业。
九、联系方法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
邮 编:210014
咨询电话:025-84315303(体育部)
400-110-2882(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十、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国家、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