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足球项目(十一人制)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男子足球: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守门员0-2人,其他位置不超过11人(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2、女子足球: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守门员0-2人,其他位置不超过11人(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3、招生专业:市场营销(文理兼招)、社会工作(文史)。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项目限定条件:
(1)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必须与我校招收项目一致(十一人制);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材料
(一)学校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0日
2、报名材料及方式:
(1)《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下方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页面上)。
(3)运动员等级证书。
(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见下方附件2),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6)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秋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7)近三年省级(含)以上比赛成绩册、获奖证书及参赛秩序册原件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主办单位盖章确认),以上材料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1)-(7)制成扫描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举例:“张强2023年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并于2023年3月1日-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邮箱(zhshb@qut.edu.cn)。
注:报名所需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体育专项测试统考
考生须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体育专项统考报名,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足球项目全国统考,我校不组织体育专项测试。
一级单招文化统考
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资格运动员,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招生系统”进行体育单招文化课统考报名,参加文化考试。
四、资格审查初审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或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取消其参加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资格。初审结果将在3月31日前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ut.edu.cn)予以公示。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层次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人数的2倍,合格名单将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2、入围考生录取标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相关信息请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成绩达到180分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培养要求及考生成绩排名,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办理录取(考生需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
第二层次: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30%。
第三层次: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专项测试成绩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可根据男女足生源情况对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男女足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六、约束及监督机制
1、学校纪委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监督电话:0532-85071019),招生录取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管理制度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享受学校相关奖补待遇,具体详见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专栏http://tyb.qut.edu.cn/gspyddjszl.htm。
2、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将在招生网站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信息,敬请留意。
5、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2-85071039(招生办),0532-68052321(体育部)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q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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