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且高考分数在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志愿填报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温州理工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报考组别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与书面评审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
凡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参照《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理工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