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2.学校代码:10424
3.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5.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6.就读地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学生在青岛校区就读
山东科技大学是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院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男、女)、田径(男、女),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70人,具体如下。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水平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本着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及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与报考我校项目一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篮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田径项目)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篮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项目限定条件
(1)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全省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篮球项目不招收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以及参加过全国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以秩序册为准,经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同意或选派并采用备案制者不受此限)。
(4)具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认定初审资格:田径项目中接力项目获得的名次。
四、报名、审核和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8:00—3月10日17:00。
2. 报名材料及方式
(1)《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附件1)以及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以个人姓名命名);
(2)高考报名信息证明(高考报名系统截图即可);
(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页面后扫描);
(4)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
(5)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提供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结果的截图;
(6)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成绩册封皮及本人获得名次的页面、获奖证书扫描件,上述材料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标出,如是复印件,须有主办单位或者考生所在学校盖章;
(7)篮球项目上场主力队员证明(附件2),个人项目获奖不需要提供。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9)反兴奋剂个人承诺书(附件4)。
(10)《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5),考生应逐项填写相关内容并确保信息准确。
考生须将材料(1)-(9)的PDF格式扫描件以及材料(10)的Excel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2023年山东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材料”,并于2023年3月6日8:00—3月10日17:00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山东科技大学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sb@sdust.edu.cn),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环节。田径项目考生除参加上述报名外,还需要同时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报名及统测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注: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校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申请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3月15日前在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4.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8:00-11:00(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现场确认时间将另行通知)
地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北门
报考篮球项目初审合格考生需本人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测试费共计120元。需要携带:全部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要求考生提前自行购买且在测试期内有效)。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不用到我校现场确认,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体育专项考试。
五、篮球项目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14:00开始(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现场测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地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体育馆。
2.测试内容
三个测试项目:助跑摸高(分值占5%)、定点投篮(分值占15%)、全场五对五比赛(分值占80%)。
3.我校严格执行山东省、青岛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仅允许符合要求的考生本人入校。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安排补考。
六、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对入围的考生,学校将与之签订《山东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录取优惠等级和协议生效条件,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七、录取办法
1.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性别、分项目)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名单。
2.公示入围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类:
A类: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我校根据生源省份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B类: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C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备注: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3.对于我校公示入围考生录取优惠标准A类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对于我校公示入围考生录取优惠标准B类、C类考生,须参加高考,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5.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组织专家组,专门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随时予以清退。
6.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招生专业以我校在当地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本次测试成绩只适用于本年度高考录取。
八、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1.考生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后,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对在测试中兴奋剂检查结果呈阳性或有其他兴奋剂违规行为的,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的规定给予技术处罚。使用兴奋剂的考生,其行为属“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考试成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考试过程中作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给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3.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4.本简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6.本简章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