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 (教学厅〔2022〕7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招委〔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制定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2024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中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专业
(一)艺术类专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的各专业进行编制。如有变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更新。
(二)艺术类专业包括“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
1.“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从2024年起,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按照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关度,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省级统考科类,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办法进行录取。
二、专业考试
(一)省级统考。艺术类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专业考试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级统考),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中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全省统考的有关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二)校考。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参加高校非戏曲类的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其他有关专业
1.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标记“△”),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具体对应情况由高校与省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3.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关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4.戏曲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 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执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
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有关要求报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氛围。
附件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表
序号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和代码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01 | 音乐类 | 130201 | 音乐表演 | 0101音乐表演: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或104B-声乐 |
130209 | 流行音乐 | |||
130202 | 音乐学 |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0102音乐教育: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和104B-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 定主、副项安排) | ||
130210 | 音乐治疗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
02 | 舞蹈类 | 130204 | 舞蹈表演 | 201-舞蹈基本功, 202-舞蹈表演, 203-舞蹈即兴 |
130205 | 舞蹈学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
130207 | 舞蹈教育 | |||
130208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
130211 | 流行舞蹈 | |||
03 | 表(导)演类 | 130301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301-文学作品朗诵, 302-自选曲目演唱, 303-形体技能展现, 304-命题即兴表演 |
130313 | 戏剧教育 | |||
130314 | 曲艺△ | |||
130315 | 音乐剧△ | |||
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 | 305-形体形象观测,306-台步展示,307-才艺展示 |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301-文学作品朗诵,304-命题即兴表演,308-叙事性作品写作 | ||
04 | 播音与主持类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1-作品朗读,402-新闻播报,403-话题评述 |
05 | 美术与设计类 | 130401 | 美术学 | 501-素描, 502-色彩, 503-速写(综合能力) |
130402 | 绘画 | |||
130403 | 雕塑 | |||
130404 | 摄影 | |||
130406 | 中国画 | |||
130407 | 实验艺术 | |||
130408 | 跨媒体艺术 | |||
13040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
130410 | 漫画 | |||
130411 | 纤维艺术 | |||
130412 | 科技艺术△ | |||
130413 | 美术教育 |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
130510 | 陶瓷艺术设计 | |||
130511 | 新媒体艺术△ | |||
130512 | 包装设计 | |||
130513 | 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130310 | 动画 | |||
13031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
06 | 书法类 | 130405 | 书法学 | 601-书法临摹,602-书法创作 |
注:
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2.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
3.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130101艺术史论,130102艺术管理, 1301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302戏剧学,130303电影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12影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