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和退役军人单独招生拟录取结果查询及公示说明如下:
特别提示:单独招生普通类(退役军人除外)因需要使用春季高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暂时无法开展录取工作(预录工作尚未开始),请考生耐心等待。
一、拟录取查询
1、查询网址:https://ddzs.qdgw.edu.cn
2、查询时间:2023年3月18-4月5日
3、登录方式:登录用户名为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有字母大小写均可),如前期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时更改过密码则使用更改后的密码。
4、查询结果说明:如录取专业中有录取专业名称则被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会在录取专业栏中注明未录取原因说明。
二、拟录取公示
1、公示网址:请点此进入查看拟录取名单公示
2、公示时间:2023年3月18-22日
3、有关说明:考生如对拟录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学院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另行公布)。
4、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三、录取控制线
(一)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满分400分)
1、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284分;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253分。
录取说明:对于达到各类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院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考生可能有分数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因专业志愿不同而未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预录查询时查看具体原因。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退役军人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满分200分)
T1 机电一体化技术:108分
T2 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110分
四、其他事宜
1、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2、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请尽快调整心态,全力准备高考,高考后欢迎继续报考我院志愿(D014)。
3、2023年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均为全日制学生,均须全日制在校学习,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标准进行培养,学制三年,教学管理与普通类学生完全一样。
4、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通知书将与夏季统考录取考生一同发放,预计时间在8月中旬。
5、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6、请所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务必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组织的高考体检。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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