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渤海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复试内容及成绩(百分制)
(一)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
(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8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50分)。
(三)特殊专业复试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专业无外语测试,只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70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20分、专业能力测试30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30分,外语测试2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科生和大学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网络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加试内容为《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指定的两门加试科目。每门加试科目的笔试时间为60分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下载《渤海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要求线上提交考核材料扫描版,入学时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
(六)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课总成绩仍并列时,取英语成绩高者。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5×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14+复试成绩×0.3;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300)÷3×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2333+复试成绩×0.3。
(二)拟录取排序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首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录取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录取。复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不予录取。
(三)加分资格
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渤海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渤海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未通过或未完成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五)复查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和各招生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