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省代码:0030。
2.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4.学校地址:
钱塘校区(入学户籍地):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南浔校区:湖州市南浔区联谊路68号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参考(元/年) | 备 注 | |
理工 | 001 | 水利水电工程 | 25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文测报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2 | 土木工程 | 20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3 | 工程管理 | 15 | 48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测量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5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安全智能监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光通信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5 | 自动化 | 15 | 55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现代纺织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轮机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声像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光通信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6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5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1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8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12 | 55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包装工程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09 | 车辆工程 | 12 | 55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10 | 软件工程 | 5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开发、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11 | 物联网工程 | 15 | 55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12 | 测绘工程 | 20 | 6325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城市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经管 | 013 | 国际商务 | 10 | 48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关务与外贸服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
经管 | 014 | 人力资源管理 | 10 | 48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报关与国际货运、关务与外贸服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旅游管理、公共关系、民政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
经管 | 021 | 金融工程 | 10 | 48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金融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金融、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财富管理、信用管理、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应用、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大数据与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经济信息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的考生可报考。 |
备注:1.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具体见《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确定录取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2.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报名和志愿填报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五、综合测试
1.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当轮考生名单数少于或等于对应招生类别和对应招生专业志愿的计划数,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均录取,不再组织本轮综合测试。
2.若专业第一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招生类别和对应招生专业志愿的计划数,学校将组织综合测试,所有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的录取环节。
3.入伍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于测试,直接录取。
4.综合测试形式为现场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具体综合测试公告,将发布在学校招生官方网站(https://zhaosheng.zjweu.edu.cn/),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打印准考证。
5.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学校招生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若提供的当轮考生名单数少于或等于对应招生类别和对应招生专业志愿的计划数,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均录取;若专业第一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招生类别和对应招生专业志愿的计划数,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1,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直至满额,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荣立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测试成绩加3分。
3.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学校优先直接录取。
4.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5.当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后续志愿录取形式类比一志愿录取。学校录取进程及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6.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7.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8.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七、学籍管理
1.免试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入学复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档案可寄送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为: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档案材料应包括:考生高考录取档案及高职高专学习和服役期间的档案。未尽事宜详见入学须知。
3.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其他
1.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2.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与国家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如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9123/0571-88814588
学校网址:https://www.zjwe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zjweu.edu.cn/
招生微信号:浙水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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