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单独/对口招生“优先录取”政策
相关材料的申报说明
一、单独招生
(一)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我校对符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且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原则,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的8%。
(三)“体育特长生”
1. 符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为:获得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2. 符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条件:
3月16日至4月10日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及高考报名表、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招生就业处邮箱(gxdlzjc2016@163.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并于4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下载)。
二、高职对口招生
(一)申报我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我校对符合“技能特长生”录取资格且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原则,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对口招生计划的8%。
(三)“技能特长生”包含“竞赛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符合录取资格的对象为:
1. 竞赛特长生: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只认可考生在2020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2. 体育特长生:获得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3. 符合“技能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条件为:
(1)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dlzjc2016@163.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并于4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下载)。
(2)须参加公办高职院校联盟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三、材料提交说明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图片或扫描件;
2.高考报名表的扫描件(或图片);
3.诚信承诺书的扫描件(或图片),须打印签字才为有效文件。
(二)文件命名:
1. 邮件主题:2023年单招对口特长生申请材料;
2.文件命名:所有材料一同整理后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X考生特长生申请材料。
(三)邮箱地址:
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我校招就处工作邮箱:gxdlzjc2016@163.com
(四)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咨询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2213032。
招生就业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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