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于201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基本定位是:立足当地、面向西部、服务全区,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教育共同发展,培养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和良好职业素养的现代化职业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康巴什区,学院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占地1100亩,建筑总面积17.66万平方米,由图文信息中心、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餐饮中心、师生公寓等22个单体建筑组成。学院建成校内实训基地6个、高标准实验室102个,馆藏图书30余万册。
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生物技术、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经济管理5个系,开设环境工程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林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动物医学等22个专业,其中,畜牧兽医专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园林、机电专业为国家级实训项目投资基地和自治区级精品专业。同时,设有中职教育部,承担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区中等职业教育任务;设有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各类技能培训及农牧民培训任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900余名。
招生对象及要求(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即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招生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学院报考代码:K46
注意:实际招生专业、科类设置及招生人数、专业代码,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填报志愿
1.考生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网址未加载)、微信公众号及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2. 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于2023年3月2日—3月6日填报我院,若我院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将于2023年 4月7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2023 年4月7日—9日,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填报我院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准考证领取
考生领取准考证方式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后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网址未加载)、微信公众号公示。
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由学院具体确定考生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具体方式考试前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网址未加载)、微信公众号公示。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首次填报志愿考生)、4月12日(再次网上征集志愿考生),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线下考试地点及线下考试疫情防控
1.考试地点:
2.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校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线上考试流程
考前通过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网址未加载)、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考试科目
1.理科毕业生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理科)、职业适应性测试(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2.文科毕业生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文科)、职业适应性测试(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3.中职毕业考生考试科目:语文、英语、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测试(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 机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中职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考生成绩上报
考试结束后7日内,将参加我院单招考生考试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
录取
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
我院将在学院公众号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考试中心安排,办理录取手续。
我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审批结果,待统招录取工作完成后,一同邮寄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我院严禁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委员会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以不正当方式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通过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方式招收学生;严禁通过凭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招收学生;严禁将统招未录取的先“上车”考生通过降低录取标准等违规方式按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
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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