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和规定,为有序做好2023年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主要负责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评分标准与考核流程;建立考评人员备选专家库,组织考评人员培训;负责处理素质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三、测试地点: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具体试室详见准考证(4月10日后在提前招生系统开通准考证打印功能)。
四、各专业具体安排
测试形式 | 专业 | 进场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测试时间 |
上机测试 | 大数据与会计 | 4月15日 13:00 | 4月15日 13:30—13:55 | 4月15日 14:00—15:0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
财富管理 | ||||
园林技术 | ||||
园艺技术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面 试 | 旅游管理 | 4月15日 12:00 | 4月15日 12:15—12:50 | 4月15日 13:00开始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
注:已通过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在进场前到大本营“素质特长原件查验处”查验原件;体育竞赛类已记分的考生于4月16日到指定场地接受现场鉴定或测试。 |
五、测试内容
(一)机测专业:机测的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主要考察应知应会的文化知识、人文与自然科学知识,生产生活常识,政冶经济视野,职业素养、行为礼仪、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知识,逻辑推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专业:面试的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文化知识运用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基本素养。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根据现场指令完成入场,考试正式开始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件,在入场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件上交(报名表无须盖章)。
3.手机、电脑等通信设备一律不得带进考场,若已带进,必须关闭,集中上交指定地点,若发现未上交或开机等情况,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考生不得再进行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4.机测专业的考生在测试前,须确认电脑是否能正常使用,键盘、鼠标是否正常,若有问题,须提前向监考教师报告,未报告视为能正常使用,中途不得调整;在机测过程中遇到“死机”、“断电”等突发性情况,导致无法继续答题的,必须举手示意,听从监考老师指令,严禁私自重新启动电脑;测试结束后须在原考场等待监考老师指令,等服务器后台收到所有考生数据时方可离场。
5.面试专业的考生集中在指定的待考室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因顺序号较后的考生等候测试时间会较长,允许考生自带课外阅读书籍;中途上洗手间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不得在待考区外逗留;考生被叫到备考时,须将所有携带的物品带离待考室,交由志愿者保管,测试结束时由志愿者交还考生;测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区,不得返回候考室;考生在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自己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
6.考生在往返途中请注意人身安全,有问题及时联系身边志愿者或工作人员。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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