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2023年我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云南省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和《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统筹考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确保2023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体目标
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管理,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及考试公平公正。把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周密细致、稳妥有序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原则
1. 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坚持科学选拔。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管理,确保生源质量。
3.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 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组织机构
在单独考试招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考试工作组,具体为:
组长:尹湘萍
副组长:李爽
成员:姜珺、李超强、高秋元、石彬、钟明江、杨雯婷、马小然、李如良
考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并负责相关人员保密协议的签订;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和考试大纲,并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布;负责考试平台选定和考试环境搭建;全面梳理考试流程,制定远程网络测试操作指南及应急预案;开展考务人员及面试考官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考前模拟测试;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考务工作;评定考生考试成绩;负责考务人员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
考试办法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总分值42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该成绩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报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为准。
职业适应性测试(网络远程面试)
2023年报考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门科目量化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1:3比例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面试名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专业,学校将在报过相应专业而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中顺序进行递补。
测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模拟测试时间:2023年4月2日 下午16:00-18:00。
测试时间:2023年4月3日——4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时长:每名考生为6-8分钟。
测试地点: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网络良好、安静且相对封闭场所。
测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
测试平台操作手册: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http://zsw.ynczy.edu.cn/wzsx/)。
职业适应性测试(网络远程面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
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总成绩(4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网络远程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为:语文50分、思想政治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共计4科,总分200分。
文化素质模拟测试时间:2023年4月2日14:00-16:00。
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职业技能测试(网络远程面试)
2023年报考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中职毕业生,我校根据文化测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1:2比例划定最低面试控制分数线,确定面试名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报过相应专业且参加文化测试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中顺序进行递补。
测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模拟测试时间:2023年4月2日 下午16:00-18:00。
测试时间:2023年4月4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长
(1)文化素质测试(网络远程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为每名考生为6-8分钟。
4. 考试地点: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网络良好、安静且相对封闭场所。
5. 测试操作平台
(1)文化素质(网络远程测试)测试平台:超星“学习通”。
(2)职业技能(网络远程面试)测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
6.测试操作手册: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http://zsw.ynczy.edu.cn/wzsx/)。
7. 考试大纲
(1)文化素质(网络远程测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大纲》;
(2)职业技能(网络远程面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申请免试就读我校具体事项及要求见《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工作办法》。
考试程序
(一)面试名单公布
1. 2023年报考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我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门科目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1:3 比例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名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专业,学校将在报过相应专业而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中顺序进行递补。进入普高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30日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w.ynczy.edu.cn/wzsx/)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和打印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2. 2023年报考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中职毕业生,我校根据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1:2 比例划定最低面试控制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名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报过相应专业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中顺序进行递补。进入中职毕业生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日下午14:00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w.ynczy.edu.cn/wzsx/)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和打印网络远程测试及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二)准考证打印
普通高中毕业生自3月31日14:00——4月2日12:00进入我校招生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中职毕业生3月30日14:00——4月2日18:00进入我校招生网自行打印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4月3日14:00——4月4日12:00进入我校招生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中职毕业生):2023年4月3日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2023年4月3-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费。我校不收取考生考试费。
考试纪律要求
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前考生须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生第一科开考之前将带有手写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发至邮箱:yncjzyxyjwc@126.com,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严把招考入口关。要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招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考试的监督和复议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凡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考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招考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招考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招生考试录取期间,通过复试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考试过程监管,坚决维护考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实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
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工作办法、考试结果等需公布或公示的,依相关文件精神将及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信息,在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查阅考试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及时联系我校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复核流程考生请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成绩复核办法》逾期未申请复核,视为无异议。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考工作小组或考核小组进行复议。
(五)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871-65810290/65841605
QQ:765681856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408号,650222。
(六)申诉渠道及监督电话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871-65813822
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确认,并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手机号码是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操作时间安排不当、自身填报失误、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我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录取申请。
(四)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体检后方具备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投档录取不再征求考生就读意见或进行拟录取确认。考生应审慎填报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诚信应考。
(六)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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