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高教〔2023〕12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为河池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国标代码:10605。
学校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本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续接要求 |
1 | 社会工作 | 10 | 4200 | 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医疗美容技术。 |
2 | 行政管理 | 25 | 4600 | 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水产养殖技术、物业管理、民航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文秘、体育运营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小学教育。 |
3 | 环境设计 | 15 | 12000 | 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服装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
合计 | 50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文为准;专业接续要求仅供参考,以上级文件为准;学费仅供参考,我校执行广西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本科生按照学分收费)。
三、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我区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我区直接选拔升本资格的,须向所在学校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后在我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层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2年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
(四)招生方式。
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需参加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对应的招生院校。我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本文规定的综合考查申报时间内向报考院校申报综合考查,由院校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免于参加综合考查测试。这类考生还须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填报所申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招生院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接续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考生报名、 综合考查申报。
考生报名及综合考查申报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开展,详情请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看。
(二)综合考查。
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已向本校申报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分值为150分。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此类考生按综合考查满分计),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学校实际,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联合测试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查,具体综合考查时间、考查安排在河池学院招生网另行公布。5月21日前,我校将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上传至“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供考生查询。
(三)填报志愿。
5月22日10:00至24日12: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工作系统- “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院校”组合的志愿,填报的志愿必须是本人申报并参加综合考查取得成绩(含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按满分计的考生成绩)的“专业+院校”组合,否则无法填报。投档录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资格。
备注:时间若是有调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四)投档录取。
5月25日至26日,招生考试院通过“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投档录取。投档时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志愿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不进行志愿征集。录取结束后,我校于5月3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备注:时间若是有调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若是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依次录取第二、三、四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优异者,优先录取。
五、新生入学
(一)新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入学时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作后续处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属于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范畴,考生专升本后接受全日制脱产教育,录取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招生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办:0778-3142339、18176187340,联系人:廖老师、赵老师
电子邮箱:hcxyzsb@hcnu.edu.cn
河池学院招生网址:http://zs.hcnu.edu.cn/
(二)招生监督电话:0778-3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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