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章程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期:2023年4月20日-24日。
2.为便于考生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3.拟录取名单包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1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精神,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4.我校单招章程录取原则:
按专业优先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即上线考生中,按报考专业以总分顺序进行录取;先按选报第一专业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依次按照所报专业进行录取。
分数相同考生按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5.如有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23日(不含节假日)18:00时前,考生手写一份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放弃原因),申请书页面上附考生身份证正面,连同申请书和身份证正面拍图;发邮件到7745014@QQ.COM。
注意: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书,必须考生本人及考生监护人签字,并注明考生本人及考生监护人手机号码。
6.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单招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随统招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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