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录取办法。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并依据综合评价分成绩从高到低对投档考生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录取后和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投档。我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和招生类型的录取。
学科兴趣类录取至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仅可在专业类内确定主修专业、毕业准出;录取至专业的,只可在本专业毕业准出。
二、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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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