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23〕1号)要求,为做好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指定网站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等要求详见《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083208.html)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学校2023招生计划5人,考生可报考专业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科类 | 学制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理工类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401 | 理工类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理工类 | 4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0705 | 理工类 | 4 |
自动化 | 080801 | 理工类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理工类 | 4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081003 | 理工类 | 4 |
环境工程 | 082502 | 理工类 | 4 |
工程管理 | 120103 | 理工类 | 4 |
会计学 | 120203 | 理工类 | 4 |
三、录取
我校根据联招办录取工作安排,依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联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住宿费
华侨港澳台学生与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入学与复查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太原理工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管理及毕业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tyut.edu.cn
本科生招生网:http://zs.tyut.edu.cn/
邮箱:zsb@tyut.edu.cn
电话:0351-3176450,0351-6014101
举报电话:0351-3176031
学校地址:
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明向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
虎峪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18号
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如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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