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校考具体安排是什么?什么时候考试?更三高考整理了“【已发布】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什么时候考试?怎么录取考生?”相关信息内容,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详情如下: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须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且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同时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确认考试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取得学校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1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相关安排
考试初步安排在6月11日,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点击查看: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招生如何择校?
第一步: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做初步筛选
按照考生目前学习成绩,可以结合过段时间的期中和期末考试,等成绩公布后可以进行详 细的分数定位,留足一定的分数浮动区间,上涨能涨多少,往下最坏的结果是多少分,此时再结合往年高校的录取分数区间选出符合考生实际情况的院校。
第二步:结合报名条件进行中期筛选
在毕业年的4月份,这时候综招院校的简章就已经公布了,家长需要第一时间了解相关综招高校最新的简章情况,紧接着从简章中分析筛选相关的信息,同时家长也需要尽快的去对比一下往年的综招简章要求,提取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点。家长要学会从简章中提取信息,包括招生条件和专业限科的要求,最终选出符合孩子报考条件的院校。
第三步:结合考生的意愿等信息最终去确定
参考目标院校近两年的招生数据,综合考虑院校的近2年的录取数据,专业限科、优惠政 策、专业优势、地理位置以及考生兴趣爱好等因素,最终确定2-5所计划申请的综招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