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
2.我校根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排位进行排序。若排序皆相同,均予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考生所填报的组内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3.预录取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4.若强基计划录取与综合评价录取有冲突,强基计划录取优先,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预计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进行。
二、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