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须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且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同时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二、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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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