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国标代码:12885

2.学院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青园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开发区漓江道346号(漓江道校区)

7.学院简介:河北艺术职业学院(Hebei Vocational Art College),简称“河艺”,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舞台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艺术院校,创建于1955年。是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院校,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创建单位。

学院扎根燕赵文化沃土,办学六十八载,名师荟萃,孕育传承了“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爱艺如命”的河艺精神,形成了独特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培养各类文艺表演和文化管理人才2万余人,桃李满天下。近五年,学院师生累计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比赛500余项,积极参加省内外重大文艺活动,连续多年走上央视舞台,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开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艺术教育系、戏剧系、影视系、文化管理系七个专业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社会教育部等3个教学部。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8.招生专业:2023年学院26个专业及方向进行招生,包括: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制作、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国际标准舞、产品艺术设计、动漫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录音技术与艺术、空中乘务、时尚表演与传播、文物修复与保护。

9.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审批后公布为准。

10.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高职专科。

11.高职单招:2023年学院在河北省高职单招投放计划480人。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一录取。单招与统招只在招生考试和录取方面有所区别,学生在校学习、毕业、就业等方面没有区别。

12.证书发放: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一般不作选考科目要求。

14.艺术类专业

(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

(2)对于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影视类等统考(联考)招生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投档成绩计算方法相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对于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对于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使用我院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总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空中乘务专业建议形象要求:男生身高174—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矫正视力C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15.普通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1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体检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17.优惠政策:在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8.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前教育专业3500元/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美术及艺术设计类、戏曲表演专业6000元/年,音乐、舞蹈、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7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9.订单培养:学院2023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学院招生办或相关专业系。

20.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1.就业:学院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邀请全国各大艺术类企事业单位来校选材,连续十几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形成了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品牌。

22.资助: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多渠道帮助。

23.外语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外语实施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4.如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5.本章程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0311-86663618

学院网址:www.hebart.edu.cn/

招办邮箱:zhaojiuchu@hebart.edu.cn

招办QQ:2869308304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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