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学校将分专业组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为150分)。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二、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