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中学溯源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创设的崇文学堂。1927年李清悚先生创办首都中区实验学校,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1933年学校改称南京市立第一中学,是南京市第一所公办中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更名为南京市第一中学,是南京市教育局直属中学。1953年学校被确定为14所江苏省重点中学之一。1998年学校深化素质教育,推行“中学导师制”。2000年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高中、江苏省模范学校。2004年被评为首批江苏省四星级高中。2017年被评为首届全国文明校园。
2010年,学校开始“崇文项目”实验,探索与高校合作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办学机制,该项目被誉为“北有翱翔计划、南有崇文探索”。2021年5月,学校系统构建植入科学基因的全课程体系,创新课程改革试验“院士1课堂”项目,计划三年内开设100节院士课堂;6月,联合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共建“江苏少年工程院”,科学构建以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类课程、以面向部分学生的研究性和提高类课程、以面向少数学生的前沿性和竞赛类课程为主体的科学类校本课程体系,打造以科学教育为特色的高品质示范高中。
为了深化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推进学校优质特色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科技和学科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面向南京市2023年应届初三毕业生招收科技、学科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
1.科技特长生:科技创新(天文观测、环境科学)
2.学科特长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语文、政治
二、招生计划
1.南校区面向南京市2023年应届初三毕业生招收科技特长生(天文观测、环境科学)共60名。
2.南校区面向南京市2023年应届初三毕业生招收学科特长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各10名,语文、政治各5名)共60名。
3.北校区面向南京市2023年应届初三毕业生招收学科特长生(数学10名、物理10名、政治5名)共25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科技或学科特长生考试的学生,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应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应均为B级及以上,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特长生: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或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
(二)学科特长生:初中阶段在相应学科有一定特长或浓厚兴趣,或在相关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招生程序
1.制定章程。制定相关章程,向社会公布;
2.考生报名。考生自主报名,经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报考要求后发放加试通知书,参加加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7倍;
3.专业加试。按照统一专业加试时间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4.预录取。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与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根据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
5.上报名单。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考院;
6.公示名单。市招考院公示学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7.参加考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8.正式录取。学校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志愿填报开始前,对中考成绩达到总分80%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到市招考院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南京市第一中学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专业教师组成招生考核领导小组。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00;
(2)报名办法:2023年科技和学科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统一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科技特长生和学科特长生不能兼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3.现场确认
5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报考南京市第一中学南校区科技或学科特长生的考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到南京市第一中学南校区(秦淮区中山南路301号)领取加试通知书。届时须携带自荐材料、《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以备审核。
报考南京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学科特长生的考生请到南京市第一中学北校区(江北新区浦云路64号)领取加试通知书,要求同上。
4.加试
报考南京市第一中学南校区科技或学科特长生的考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南京市第一中学南校区参加专业加试。
报考南京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学科特长生的考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南京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参加专业加试。
(1)加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14:00-16:00(以加试通知书为准)。
(2)加试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以加试通知书为准)。
(3)加试分值:成绩满分为100分。
(4)加试内容:主要考查初中阶段核心知识及科技或学科特色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5.录取
(1)5月25日前学校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所有加试合格考生须在5月25日17:00前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逾期视为放弃。
(2)5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第一中学校园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公示结束后,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和市招考院。
(3)6月5日至9日市招考院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学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4)对中考成绩达到总分80%的预录取考生,由学校到市招考院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68187266
监督电话:025-68187204
本简章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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