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工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

2023年河南工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工学院(英文: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13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4。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邮编453003。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符合《河南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组长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分类录取,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河南省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学校对在投档分数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其专业。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听力”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河南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为: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与艺术专业成绩的50%相加合成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到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听力”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已投档考生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50%+专业成绩x50%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厅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办)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培养费用

第十九条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文件)我校制定以下收费标准:

(一)学费:

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暂定:800元/生/年。

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始终坚守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构筑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河南工学院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了应助尽助。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共分三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6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河南工学院学生奖学金共分两个档次,一等12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20元/生/月。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河南工学院网址:http://www.hait.edu.cn。河南工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hait.edu.cn;电子邮箱:hngxy6214@163.com。咨询电话:0373—3691234;传真:0373-3691071;招生监察电话:0373-3691063。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学院负责解释。

2023年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01

物流管理

120601

4

-

4400

02

自动化

080801

4

-

5000

03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4

-

5000

04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3

4

-

5000

0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4

-

5000

06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

4

-

5000

07

车辆工程

080207

4

-

5000

0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4

-

5000

09

工业工程

120701

4

-

4400

10

物联网工程

080905

4

-

5000

11

金融数学

020305T

4

-

4400

12

电缆工程

080606T

4

-

5000

13

环境设计

130503

4

-

8000

14

软件工程

080902

4

-

5000

15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4

-

5000

16

通信工程

080703

4

-

5000

17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4T

4

-

5000

18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2T

4

-

5000

19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4

-

5000

2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1

4

-

5000

21

财务管理

120204

4

-

4400

22

商务英语

050262

4

-

4400

23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301

4

-

5000

2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5

4

-

5000

2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4

-

5000

26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4

-

5000

27

产品设计

130504

4

-

8000

28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6

4

-

5000

29

商务经济学

020105T

4

-

4400

30

酒店管理

120902

4

-

4400

31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4

-

5000

32

环境工程

082502

4

-

5000

33

人工智能

080717T

4

-

5000

34

新能源汽车工程

080216T

4

-

5000

35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4

-

8000

36

跨境电子商务

120803T

4

-

4400

37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T

4

-

5000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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