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将于7月15日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的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我院将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8月份。
01档案邮寄说明
接收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南路99号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接收电话:0579-82166011
备注信息:学生姓名+录取专业
温馨提示:为确保新生个人档案顺利送达,请于暑假期间,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EMS邮政速递形式(机要)直接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其他邮递方式概不接收。
02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
被我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果是学生党员,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由原所在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网上转接申请,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各专业接收单位如下:
注意:上图为2023专升本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抬头(上级党委)以及目标党组织(转往党支部)名称。
团组织关系:
被我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果是学生团员,均按照团员管理的规定,学院各系团总支将会在新生报到后统一办理接收手续。
03通知书寄发时间
学院将于8月份寄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含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新生),我院将根据专升本报名系统中预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通过EMS进行投递。
请各位同学注意查收!
注意:地址与联系电话不予更改。
04开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另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新生提供退役证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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