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书法学专业考生76名。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山东、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广西十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各省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省份专业 | 书法学 |
山东 | 5 |
湖南 | 5 |
山西 | 4 |
安徽 | 4 |
甘肃 | 4 |
四川 | 5 |
福建 | 4 |
贵州 | 4 |
广西 | 3 |
河南 | 38 |
学制 | 4年 |
学历层次 | 本科 |
收费标准 | 8000元/生年 |
二、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审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书法学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书法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6798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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