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艺体类统考专业录取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对投出的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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