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已公布,根据公告内容,共630人通过初审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本站浙江新高考团队已为大家整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一起来看看吧!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入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通知
立即下载: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
立即下载:2023年入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分专业计划数8倍,含同分)
各位考生及家长:
感谢您对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0人。报名时间为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共有5110人提交报考申请,其中4756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79人、化学工程与工艺1459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77人、土木工程366人、工业设计41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430人、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31人)已提交已上传材料,按章程规定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630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书面评审入围情况如下(含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具体考生名单见附件: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最后一名同分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88 | 12 | 7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0 | 84 | 19 | 8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94 | 15 | 87 |
土木工程 | 8 | 74 | 11 | 81 |
工业设计 | 8 | 75 | 15 | 81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12 | 112 | 21 | 77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2 | 103 | 10 | 79 |
总计 | 70 | 630 | / | / |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229097。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为保障系统稳定,系统正常开放时间为每日的7:00-23:00),请入围考生及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的相关通知。
温馨提醒: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做好缴费工作,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收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