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22〕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394。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第三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扬州,占地1000亩,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第四条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为: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招生简章,研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校测等工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中职职教高考第二批招生监督组(由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教务处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录取、校测等环节,明确申诉渠道,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章 考生报名
第九条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且未被本科或专科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专科第二批次志愿。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符合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zjgk.jseea.cn),在填报系统中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4.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四章考生录取
第十条学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校预录考生。其中,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分)基础上照顾加分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
2.其他考生,满足下列条件的依次优先确定剩余录取位次。
(1)省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的考生。
(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3)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
(4)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5)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注: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zsjyc@jstc.edu.cn)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过时即视为放弃。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和“苏价费[2002]369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
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奖、助、贷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生/学年,助学金最高达4300元/生/学年,每年获得各类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80
学校网址:http://www.jst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jstc.edu.cn/zs/
邮箱:zsjyc@jstc.edu.cn
第十四条申诉渠道
举报电话:0514-87437755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jslyjwb@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章程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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