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文件精神和《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学校组织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审查工作组,重点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6日—5月30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2190346
监察处电话:0451-82191931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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