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一、招生对象
1.广东白云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广东白云学院2022届、2021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0(平均分为75分)。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
4.每人限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 | 招生 计划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学习地点 |
1 | 080902 | 软件工程 | 二年 | 工学 | 50 | 29800 | 3000-3500 | 西校区 |
2 | 120203K | 会计学 | 二年 | 管理学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区 |
3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二年 | 理学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区 |
4 | 050201 | 英语 | 二年 | 文学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区 |
5 | 020301K | 金融学 | 二年 | 经济学 | 50 | 29800 | 4000-4500 | 北校区 |
6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二年 | 工学 | 50 | 29800 | 3000-3500 | 西校区 |
7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二年 | 工学 | 50 | 29800 | 3000-3500 | 西校区 |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审核。
2.截止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6:00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材料提交: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第(2)至(8)点报名材料须原件扫描并统一制成一个PDF文档(一寸免冠正面照片除外),并按照下述报名材料顺序进行页码编码。报名材料和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
(1)1寸彩色照片1张(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
(2)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毕业证;
(5)学士学位证;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进行注册和申请,认证平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7)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的大学成绩单(须有学分绩点);
(8)个人主要荣誉证书(校级及以上)。
另请考生填报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以EXCEL文件形式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sb@baiyunu.edu.cn。
五、录取办法及流程
1.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考虑综合测评分数高者,其次再考虑省级以上证书获奖者。
2.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3日在广东白云学院官网公布。
3.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六、学籍管理与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费、资助政策等按照相应专业2023级本科生执行。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录取通知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进行注册学籍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部门:
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20-36093333
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aiyunu.edu.cn
(二)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广东白云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段老师
监督电话:020-89913863
电子邮箱:byjjw@baiyunu.edu.cn
九、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2:广东白云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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