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能够胜任在各级国家机关、公共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在各类学校及科研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和中国政府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政府目前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法律,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行政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基本学科、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原理、法学概论、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
就业方向: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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